各学院、机关各部处、各单位:
为做好我校科研启动费管理工作,请各学院、各单位有关人员做好科研启动费立项项目结题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结题项目范围
通过人才引进经费立项的,项目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之前但目前还未结题的项目
二、结题提交材料
填报《校基金项目研究工作总结》(人事处或科技处下载专区下载)并附上个人成果复印件(文章只需提交封面、目录)。
三、提交时间
2010年10月15日之前
如有疑问,请咨询人事处张友恭同志,联系电话:0591-22865282。无特殊原因,逾期未做好结题工作的项目,将根据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,给予处理。
校人事处
校科技处
校社科处
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